和辛普森相比,喬丹的人生有點沒意思,他沒有挑戰(zhàn)、反叛美國夢的東西,他就是美國夢本身。紀錄片用500分鐘,從光環(huán)和非議中剝離出一個私人的、也是體育史的問題:一個心胸狹小、睚眥必報的人,是如何成就偉大的?當然有克勞斯的運作、禪師的調(diào)教以及NBA和耐克的全球化,但這個人的一切表現(xiàn)都在重復(fù)那句對溫特的怒吼:There's I in win!我們把它歸結(jié)為好勝心,但不止如此,畢竟,哪個球員沒有?這讓我想到伯林說的內(nèi)傾,不如承認,喬丹的mentality,是一種神秘甚至病態(tài)的動力,為此,他不惜編造挑釁來激發(fā)斗志。贏有代價,那就是成為孤獨、克里斯瑪型的暴君,所有人的訪談,串聯(lián)起這個邪惡的故事,它最終是反叛的,也是純真的:在二十世紀的最后十年,寫就開掛的、浪漫主義的神話。最后一舞終了,神跡成為凡人生命的注腳,奪冠后的哭泣,比冠軍更定義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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